1、高度远视和近视
高度近视(-6.00DS以上):对初次配镜者如完全矫正有明显不良反应,则可由2/3的屈光度开始配镜,3个月后随着不良反应的减轻逐渐达到满意矫正。有时递增度数到完全矫正可达3次之多,每次提高一般在-3.00D以内,这是因为睫状肌恢复正常调节需要有一个适应过程。对曾戴过高度近视镜的患者,也有可能提高1次屈光度就能达到满意的矫正视力。
实际上,对老年人只要能满足日常生活需要,配镜度数可适当低些,这样既可远用又可近用。例如60岁顾客为-12.00DS,实配-9.00DS,如远视力矫正到0.8,近视力正常,无不良反应即可。至于P.D取远,近用P.D之平均值,如只选远用或近用取相应P.D。
对于学生应力争完全矫正。高度近视,特别是-12.00D以上的近视常有合并症,如晶状体及玻璃体混浊、眼底变性等。为了探知有无合并症及其轻重,笔者尝试完全矫正,看最好的矫正视力是多少,如达到≥1.0,可初步认为无合并症或有轻度合并症。当很难判断矫正视力能否再提高时,取小孔镜置于矫正镜片前,如视力仍无提高,就判断矫正视力到此为止。这样做,有利于加速选择适宜的屈光度镜片。
2、高度远视(+5.00DS以上)
有晶状体眼:由于少年儿童眼的调节异常活跃,在初步验光后仍需要散瞳或用云雾法缓解调节,待瞳孔恢复正常时再行验光,然后对比散瞳前后的屈光度,开具处方。
一般处方上的屈光度数位于散瞳前后屈光度数之间,这是因为既要排除调节紧张的干扰,又要考虑日常客观存在的剩余调节。也可以用显性远视度+1/4隐性远视度作为配镜度数,或取2/3的当天散瞳后的屈光度,但均不如前法准确可靠。如用云雾法缓解调节,可当天决定处方,但不如散瞳效果好。如初配时不适应可稍减镜度,在短期内逐增镜度至充分矫正,以防内斜视及弱视发生。对青年及成年人,由于调节逐渐减低,一般不作散瞳验光,必要时采用云雾法,取正常视力或较好视力的最高度数。
无晶状体眼:常见于白内障患者晶状体摘除者,一般取+10.00DS(或+11.00DS)加上原屈光度的一半作为配镜度数。
3、屈光参差显著
当由于屈光参差所致视网膜上的影像大小产生5%之差时,为两眼融像的最大限值。通常主张用普通镜片矫正屈光参差时,两侧镜片的度数相差不能超过2.00D,这已成为常规,如能做到当然很好。
两眼屈光度相差4.00D以下,常常能全矫正,其视像多在3%以下;屈光度相差在4.00~5.00D时,多数可矫正,其视像多在3~4%;屈光度相差在5~6D时,为接受与不接受的临界值,应争取全矫正,其视像多在4~5%之间,屈光度相差在6D以上时,通常难以矫正,且多丧失立体视,其视像多在5%以上,应作适当的部分矫正。
对眼镜矫正的适应能力有很大个体差异,尤与年龄有关,也可能是由于主眼发挥视功能优势的缘故。
4、一般高度散光
为减少不良反应,对初次配镜者常利用最小弥散圈原理适当减去部分散光,其一半加于球镜上。两眼减去的散光度数最好相同,使两眼散光度数相差最好控制在1.5D之内。首先取1/2或2/3的散光度开始配戴,分几次,逐渐加大散光度,最后接近或达到原屈光度,获满意矫正视力。
例1,原屈光度-4.00DC×40→-1.00DS-2.00DC×40→-0.50DS-3.00DC×40→最终配镜-4.00DC×40;
例2,-3.00DS-5.00DC×→-4.00DS-3.00DC×→-3.50DS-4.00DC×→最终配镜-3.25DS-4.50DC×。对以往戴过散光眼镜的人,如需追加散光度,自然就比较容易达到矫正目的。
5、混合散光
首先要考虑需否光学恒等变换,当球面透镜度绝对值≥柱面透镜度绝对值或电脑显示形式上的混合性散光,实为复性散光时需要变换。恒等变换的目的是,利于镜片制作,简化处方形式并暴露其真正的散光类型。恒等变换方法是,新球面透镜的顶焦度为原球面透镜与柱面透镜顶焦度之代数和;新柱面透镜的顶焦度为原柱面透镜顶焦度的相反数;新轴位:若原轴位小于或等于的加,大于的减。
例如:-2.00DS+2.00DC×70(似为混合性散光)→-2.00DC×(实为单纯性近视散光);
+3.00DS-3.00DC×→+3.00DC×80(实为单纯性远视散光),
+5.00DS-3.00DC×40→+2.00DS+3.00DC×(实为复合性远视散光);
-5.00DS+2.00DC×70→-3.00DS-2.00DC×(实为复合性近视散光)。
如能完全矫正则行之,一般情况下为了减少不良反应,仍可应用最小弥散圈原理,减少散光度的一半加于球镜度上。
上述举例变换后的+3.00DC×80再转换成+0.50DS+2.00DC×80;
-2.00DC×转换成-0.50DS-1.00DC×;+2.00DS+3.00DC×转换成+2.75DS+1.50DC×;
-3.00DS-2.00DC×转换成-3.25DS-1.50DC×。
5、斜向散光
在矫正较好视力的前提下,清除戴镜不良反应的方法,现整理如下:
1、轻度散光(如-0.75DC),利用最小弥散圈原理,将全部散光度的一半并入球面透镜中。
2、轴不变,降低散光度,但对散光度很大者奏效较差。
3、保持散光度,变换散光轴向,把轴靠近水平或垂直方向;如用前法无效时,既要减少散光度,又要变换散光轴向。请参考附表变换轴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