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近视的广告使用“康复”“降低度数”
“近视治愈”“度数修复”等表述?
严查!
近日
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联合发文
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
严查治愈近视等误导性营销宣传
《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醒
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
近视不能治愈
《通知》要求
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
要依法从严查处使用
“康复”“恢复”“降低度数”
“近视治愈”“近视克星”
“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
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
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
严厉打击
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
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
严控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质量
禁止向校园提供
未获得相关资质的
近视防控产品和相关服务
坚决避免
造成学生视力健康“二次伤害”
此外
相关机构不得私自外泄
学生个人和视力信息
不得与第三方共享用于商业用途
情节严重的
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链接
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严厉打击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
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
依法从严查处
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
“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
等误导性表述
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
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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